大理环境监测员证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怎么获取?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水样的类型
(1)瞬时水样
(2)混合水样
同一采样点于不同时间所采集的瞬时水样的混合水样。
(3)综合水样
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到的样品称综合水样。
(四)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1.水样的运输管理
(1) 采样记录和样品登记
(2) 水样运输注意事项
清点样品, 塞紧容器口,装箱运送,冷藏,保温(防冻裂样品瓶)。
2、 水样的保存
一般常规监测中广泛使用聚乙烯和硼硅玻璃材质的容器来贮存水样。
不能及时运输或尽快分析的水样,则应根据不同监测项目的要求,采取适宜的保存方法。水样的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4h。
最大贮存时间一般是:清洁水样为72h,轻污染水样为48h,严重污染水样为12h。
保存水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冷藏:冷藏温度一般是2~5℃。
(2)冷冻:冷冻温度在-20℃。
(3)加入保存剂:生物抑制剂,氧化剂,还原剂等。
加入的保存剂不能干扰以后的测定;保存剂的纯度最好是优级纯的;还应作相应的空白试验。
一、环境监测员证书颁发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证书分为初中高级,初级1400,中级1600,高级1800元。
联系老师:132 5350 35 07 V同
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又没有国家环境标准时,应制定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或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
各环境标准之间关系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是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手段、措施;环境基础标准是为制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确定总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制订、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是执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重要支持。
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二、环境监测员证书效力
证书终身有效,无需年审,全国通用。
布点方法
1 功能区布点法:用于区域性常规监测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清洁区(交通密集区、混合区)。污染集中的工业区和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多设点。
2 网格布点法:污染源分布均匀。能够较好的反映污染物的空间分布。
3 同心圆布点法:多个污染源构成污染群,并且较大污染源较集中的地区。
4 扇形布点法:孤立的高架点源,且主导风向明显。
三、环境监测员培训对象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1)污染事故监测: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 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监测等。(三)按专业部门分类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四)按监测区域分类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四、环境监测员培训内容
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要求
2.污染源监测风险识别和控制要求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
4.噪声监测技术培训与案例分析
5.1土壤污染调查监测技术
5.2土壤监测技术
6,水质监测技术要求
7.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2、采样站(点)数目的确定
我国空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采样点设置数目
市区人口/万人
SO2、NOx、TSP
灰尘自然沉降量
硫酸盐化速率
400
7
20 ~ 30
30 ~ 40
WHO推荐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数目
市区人口/万人
可吸入颗粒物
SO2
NOx
氧化剂
CO
风向、风速
≤100
2
2
1
1
1
1
100 ~ 400
5
5
2
2
2
2
400 ~ 800
8
8
4
3
4
2
>800
10
10
5
4
5
3
五、环境监测员报名方式
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报名。
① 工业废水
a.在车间或车间设备出口处应布点采样测定一类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主要包括汞、镉、砷、铅和它们的无机化合物,六价铬的无机化合物,有机氯和强致癌物质等。
b.在工厂总排污口处应布点采样测定二类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有: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有机磷化合物、石油类、铜、锌、氟及它们的无机化合物、硝基苯类、苯胺类。
c.有处理设施的工厂应有处理设施的排出口处布点。为了解对废水的处理效果,可在进水口和出水口同时布点采样。
d.在排污渠道上,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水量稳定、上游没有污水汇入处。
e.某些二类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尚不成熟,在总排污口处布点采样监测因干扰物质多而会影响监测结果。这时,应将采样点移至车间排污口,按废水排放量的比例折算成总排污口废水中的浓度。
② 生活污水
采样点设在污水总排放口。对污水处理厂,应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采样监测。
二、危险废物
定义: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废物或者根据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鉴别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
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8.6.6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8.1施行。同时旧名录(1998年颁布)废除,具体参照环保部网站
鉴别一种废物是否有害可用四点不良后果来定义:
引起或严重导致死亡率增加;
引起各种疾病的增加;
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
在处理、储存、运送、处置或其他管理不当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会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
特性:1989.3.2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公约规定,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慢性毒性、生态毒性、放射性、传染性等一种或几种特性的生产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均为危险废料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更新时间:2024/2/27 8:23:32